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安排,4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培训动员会,正式全面启动执法检查工作。4月28日,分类别召开了企业(单位)代表、县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两个座谈会,征求听取意见,研究商量对策。5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两个执法检查组,赴新芜经济开发区和各镇的30多个企业、单位和场所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5月8日,检查组听取了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检查组成员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询问和了解。5月16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扩大会议听取检查组关于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决定提请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期间,在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城建环资工委还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察看、走访群众、接受投诉等方式,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应对措施,加强防治工作。尤其近年来,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大气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基本做到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并重。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宣传与日常工作开展有机结合,注重对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企业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自觉性。严格“环评”准入审批,严格控制“两高一资”类项目审批,对高耗能、高污染且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对工业燃煤小锅炉实行“一票否决”。加快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推行清洁生产。开展工业企业排查,加强日常巡查密度,督促企业加强废气治理。督促餐饮店办理环评手续,监督检查设备运行。开展在建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检查活动,规范渣土清运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污染治理,降低二次扬尘污染。更新检测设备,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在全市率先增添了自动监测空气污染物六项指标的设备。制定和颁布了《城关地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暂行规定》,开展禁放宣传和管理。加大秸秆焚烧期间重点区域巡查力度,积极推广油菜机械化收割和推进秸杆速腐剂应用。
据县环保局监测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县空气质量除1月份为轻度污染外(优良天气为13天),2、3、4月份空气质量均良好(优良天气分别为23天、28天、30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县工业布局不合理,部分企业生产工艺落后。一是工业布局不合理,企业位于小区附近。如:永裕汽车等铸造企业紧邻东湖公园和十都小区,树脂砂高温浇铸过程中产生的含醛类、酚类和氨等有机废气,产生较大的气味污染。同心纺织位于城南文教园区,生产中使用防锈乳化液、切削液,在循环使用过程中出现臭气,污染空气。二是部分企业生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如:隆鑫铸造公司等企业仍使用冲天炉铸造工艺,冲天炉废气、工业粉尘和树脂砂有机废气污染严重,车间生产操作环境差。华轩幕墙公司喷漆生产线废气排放量大,尽管已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但含苯污染物对城区仍有影响。黄坛精密等小型铸造公司铸造工艺落后,生产管理粗放,粉尘和废气污染严重。
(二)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环保意识比较淡薄,污染现象屡禁不止。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环保知识普及的深度和广度亟待提高,大部分群众在痛恨环境污染的同时,自己又不自觉、无意识的制造着污染。如:秸秆禁烧措施乏力,焚烧屡禁不止。机动车保有量增速较快,尾气排放污染日趋严重。垃圾偷倒乱焚问题突出。城南区域的物资回收点周边、烈士陵园内、南亚集团内和诚成棉业公司北侧路段均发现有含油手套、废棉纱、无法回收的废旧物资等垃圾大面积焚烧情况。工业大道旁建筑垃圾堆放场和阳光半岛旁边空地堆放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焚烧痕迹依然清晰可见。
(三)行业部门监管乏力,企业忽视社会责任,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县城烟花爆竹燃放基本处于无序失控状态,禁放规定已成一纸空文。县境内混凝土搅拌站数量过多,布局不合理,防治措施不到位,如:瑞诚混凝土公司、中业建材、鸠兹混凝土公司等企业周边都有居民居住,搅拌站料场和拌合楼未采取封闭措施;新建塔混凝土公司场地道路未完全硬化,车辆进出扬尘和噪声污染严重。建筑扬尘污染治理明显滞后于城市化的进程,如:学府春天工地冲洗台建设不规范、未来城工地东南侧渣土运输出口未建设冲洗台,车辆运输出场地没有采取轮胎清洗和车辆密闭措施,出口路段黄土泼洒严重。畜禽养殖带来的污染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如:烈士陵园区域的两户个体生猪养殖,不但影响水环境,而且产生明显气味污染;六郎镇易太村集中养殖场利用餐厨剩余物进行喂养,畜禽粪便和污水填满灌溉沟渠,异味刺鼻难闻。
(四)环评“三同时”制度未能严格执行,执法力度不够。由于城市功能区域规划和商住楼建设规划滞后,造成餐饮等服务业遍地开花,污染投诉不断,如:东湖华庭、尚东澜庭等新建小区商住楼缺少专用排烟通道,餐饮油烟处理后无排放出口。生活燃煤锅炉多数位于居民集中区,夏威夷浴室、天天来浴室和中山浴室等老旧浴室燃煤锅炉改用无烟煤或柴为燃料,但在起炉、封炉和加煤过程中仍有较大烟尘排放。陶辛镇新茂型材出租场地建设石子加工破碎项目料场无扬尘和隔声降噪措施,铁路建设项目部建设自供混凝土搅拌站离周边居民较近,粉尘和噪声污染严重;面对点多面广的污染源,执法力量显得捉襟见肘,监管缺位,如:芜湖伟裕建材混凝土添加剂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擅自生产经营,工业萘等原材料气味散发污染问题突出。木器包装企业锅炉废气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恒达钢构、粤泰钢构等企业,在车间内直接进行喷漆。六郎镇百特输送机械在车间外直接露天喷漆。科逸住宅设备车间内材料气味弥漫,生产工人无防护措施,气味污染严重。
(五)空气监测点位不够完善,应急处置措施缺乏。从我县目前的大气环境监测点位的分布情况看,监测点位只有一处,布局不够完善,监测因子不够全面,不能对空气污染因子进行有效监测。应急装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对群众投诉的污染问题,无法及时做出科学检测,不能准确查明污染原因。面对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缺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薄弱。
三、几点建议
(一)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民意识,切实增强治理大气污染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大气环境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其质量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我县生态环境的总体面貌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能源消耗量的增长和汽车数量的增加,对保护和治理大气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污染造成危害也越来越大。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环保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以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工作。要加大企业环保法律知识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的环保责任主体意识,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要组织群众,教育群众,发动群众,运用电视、网络、短信等多种方式,通过“小手牵大手”等各种形式,让大家认识到每个人既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更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倡导文明、节约、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把大气污染防治变成一项全民的行动。
(二)明确部门职责,实施综合治理,全力加快大气污染防治的治理进程
县政府要尽快出台芜湖县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行动计划方案,明确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和要求,科学划分部门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一套相关职能部门联系顺畅、衔接良好的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形成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各级各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县政府要与各镇、相关职能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坚决执行环保“一票否决”。严格执行环保法律制度,逐步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有毒废气和粉尘。加大排污收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全县产业布局,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广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力加快我县大气污染治理进程。
(三)采取针对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成效。
1、部分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污染问题:加强铸造、橡胶、喷涂、机械加工、塑料成型等企业的监管,指导企业进行生产技术改造升级,督促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永裕汽车公司在6月底前设施要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隆鑫铸造公司要立即开展铸造工艺升级改造,尽快完成废气治理设施设备安装并投入使用。恒达钢构、粤泰钢构要对喷漆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六郎镇百特输送机械在车间外直接露天喷漆要立即整改并处罚到位;按照县城主体功能区定位,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建议同心纺织公司搬迁至新芜经济开发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黄坛精密铸造等生产工艺落后,能耗高、产能低、税收少,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型工业污染企业实施改造、搬迁、关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管理“三同时”制度,对未经环评审批的项目严禁开工建设和生产经营。芜湖伟裕建材公司混凝土添加剂项目和陶辛镇新茂型材出租场地建设石子破碎项目要立即关停;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靠近东湖公园和城南新区的机械加工类企业使用质量好,散发异味少的防锈乳化液和切削液。
2、垃圾收集处置和焚烧污染问题:继续加大生活垃圾收运力度,强化县城环卫保洁,降低异味和扬尘污染。加强垃圾中转站管理,做好中转站污水防治工作,污水要全部收集过滤后排入污水管网。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合理确定城区和新芜经开区的堆放场,尽快投入使用。制定和出台一般性工业固废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办法,并组织实施。特别是相关企业和废旧物资回收点、汽车维修点要严格实行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料分类堆放,政府集中收集,统一处置。县城主要道路两旁的汽车维修点尽快搬迁进汽车维修市场(二期),禁止露天喷漆。县城废旧物资回收点要划定区域,集中收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处置和管理办法,加强民营医院、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医疗垃圾管理,严厉查处危险废物偷倒乱倒等违法行为。
3、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问题:提高机动车报废补助标准,尽快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扩大大型工程车及农用车县城限行区域,三年内全部淘汰黄标车。严格机动车尾气检测标准,加大检测频率,对排气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予核发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并强制履行报废手续。加大无牌车辆查处力度,禁止行驶。
4、建筑工程施工扬尘和渣土清运问题:明确建设单位是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责任人, 施工单位的“施、拆、运、堆”等方面防治扬尘措施不达标或落实不到位的,新开工项目不允许开工建设,已开工项目停工整改直至达标。如:学府春天、未来城工地要马上停工整改。加快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指导和督促建设单位使用绿色环保的建筑防水材料和外墙涂料。
5、烟花爆竹燃放污染问题:严格执行《芜湖县城关地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暂行规定》,全面开展“禁放”宣传,规范烟花爆竹销售,加强节假日、清晨等非工作时间的巡查,加大处罚力度,始终保持“禁放”的高压态势。
6、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问题:合理规划和布局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县城建成区严禁新建、扩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对位于环境敏感区的、周边群众投诉严重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要逐步关闭。加大对现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堆放、装卸、运输、生产等环节落实覆盖、洒水(喷雾)、封闭、除尘等控尘措施的检查,督促扬尘污染超标或控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开展限期整治。瑞诚混凝土公司、中业建材、鸠兹混凝土公司、新建塔混凝土公司年内必须整改到位,达标生产。
7、畜禽养殖的污染问题:统筹考虑我县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编制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和污染防治规划。实行规模化畜禽养殖审批准入制度,县城建成区、青弋江上游和美好乡村附近严禁规模化畜禽养殖,圩区要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开展县城和圩区规模化畜禽养殖清理,年内完成清理搬迁。烈士陵园旁边的养猪户要尽快搬迁出城。六郎镇易太村集中养猪户污染严重,触目惊心,要立即关闭,尽早搬走。已建成的符合布局要求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要落实治污设施,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鼓励和支持企业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落实配套资金,确保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
8、餐饮油烟排放污染问题:适当规划餐饮业集中区,合理布设餐饮经营点,县城主次干道两旁不得批准新设餐饮经营点。控制“下为店面、上为住宅”商住楼的建设规模和数量,确需建设的商住楼,应规划强制建设公共排烟管道。开展餐饮业大气污染集中检查和整顿活动,对没有设置收集油烟、消除异味的装置,不通过专用烟囱排放,影响周围环境的单位在限期整改合格后才能准许经营,同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9、秸秆焚烧污染问题: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强化县、镇、村三级秸秆禁烧责任,将秸秆禁烧落实情况与农业相关奖补政策、环保工作考核和农村生态创建等挂钩,完善督查巡查和跨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加大财政补贴,全面推进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和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
10、燃煤小锅炉污染问题:加快生活燃煤小锅炉和木器包装企业小锅炉“煤改气”、“煤改电”步伐,增加除烟、除尘设施。2017年底前,县城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
(四)加大环保投入,强化执法监管,积极建设美丽宜居的新家园
加大涉及民生的“煤改气”、“煤改电”项目、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秸秆综合利用等政策支持力度,将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及其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加快环保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步伐,增添必要的检测设备和防治应急装备。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县环保局环境执法和县市容局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建设与现阶段全县环保任务相适应的环境执法队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县城大气环境监测网点,并逐步增加网点的密度,以确保监测数据能准确无误地反映县城的大气质量。
推进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建立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超标排放、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实施限期改正、停产治理和关闭;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并开展后督查;公开曝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加强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监督,对执法不力、监督缺位、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对措施,定期开展演练,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
上述建议,县政府要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办法措施,落实办理部门,限期整改落实。建议县人大常委对办理情况全程跟踪督办,并于今年11月份检查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