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994年3月17日至20日在县委党校礼堂召开,会期4天。出席会议的代表248名,县政府组成人员、县长助理、督查员,县委及其直属机构、县政府直属机关、驻县单位、县人大和政协工作机构、群众团体负责人和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在县省人大代表91人列席了会议。大会主席团由卫广发等34人组成,陶绍扬等7人为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王彦治为大会秘书长。会议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县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199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决、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收到代表议案28件,列为议案的3件,其余25件转为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会前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5件,会中由县人民政府现场答复;会议期间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