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重视档案基础建设,依法规范档案管理,不断深化档案利用,档案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会议针对贯彻实施档案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意识,推进依法治档工作。加大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档案工作者的宣传和培训,强化档案法治意识。依法加大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加强对各单位档案移交的监管,严格入馆档案的范围和移交时间,避免档案的遗失损毁。
二、加大保障,助力档案事业发展。细化项目预算,科学合理安排档案事业经费,重点增加档案保管、征集、抢救、研究等投入,逐年有所提高。扩大馆库面积,加快档案数字化、信息化建设进程,努力将县档案馆建成国家二级馆。加强队伍建设,依法配齐配好档案专业人员,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健全目标考核体制,提升机关单位、镇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按要求建好专门档案室,配好管理人员,做好档案工作。
三、加强管理,抓好档案业务建设。加大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力度,特别要加强民生、新农村建设、重点建设、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建立完整、系统的档案资料体系。对珍贵历史资料、地方特色文献等有价值的档案资料,采取有力措施,尽可能地抢救,完善县史,丰富馆藏。加强对机关单位、镇、村、社区、企业档案工作的检查与指导,规范档案管理。
四、深度利用,发挥档案职能作用。简化手续,改进方式,方便利用者查阅档案资料。加快数字化步伐,实现档案纸质与电子双管理。加快网络化步伐,实现档案资源社会共享。提高综合加工、深度开发的能力,开发深层次、高质量的档案信息产品,拓宽档案社会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