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5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1、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总框架内,继续坚持“保民生、保续建、促发展”的原则,量力而行,科学合理的确定2016年政府性投资规模和项目,既要发挥政府性资金“稳增长”的作用,又要严格控制政府性债务的增加。
2、提前谋划明年项目。尽快启动2016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工作,在充分论证项目建设必要性、紧迫性的基础上,年内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要将提前谋划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制度化、规范化,尽可能的为前期工作提供更多的准备时间。
3、确保完成年度计划。加大项目调度与督查,突出征拆、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和项目竣工验收,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特别是加快进展滞后和未开工项目的建设步伐,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任务。
4、严格项目计划调整。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财政预决算监督办法》的规定,县本级财政年中新增安排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项目的支出预算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