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接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情况审议意见书(芜人常办〔2014〕58号)后,县政府立即要求县档案部门认真研究并落实审议意见。现将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强化意识,推进依法治档工作”方面
一是加大《档案法》的宣传力度。继续在东湖公园涌金广场设置宣传栏,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档案意识。二是加大档案工作培训力度,强化档案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每年开展培训不少于3期、100余人次。三是加强档案工作的执法检查。按系统每年开展一次档案执法检查,重点是民生工程、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的档案规范化建设情况。四是完善档案移交的监管制度。制定各单位档案进馆范围和移交时间规定,对不按规定要求整理并移交而造成档案遗失、损毁的将依法查处。
二、关于“加大保障,助力档案事业发展”方面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根据档案事业发展,合理安排档案事业经费,在每卷保护费不少于2元的基础上,增加档案征集、抢救、编研、信息化等投入。县档案新馆建设列入“十三五”规划。二是加强专业人员配备。按要求配备好档案专业人员,并要求各单位、各镇至少配备1名兼职档案员且保持相对稳定。三是加强档案目标考核。2015年起拟将档案工作列入对各部门、各镇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提升机关单位、镇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做到档案工作有场所、有人抓。
三、关于“加强管理,抓好档案业务建设”方面
一是编制档案馆收集范围细则,在档案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加大民生工程、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力度。二是开展库房清理,对破损珍贵档案进行修复抢救。三是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积极创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和国家二级档案馆。
四、关于“深度利用,发挥档案职能作用”方面
一是加快数字化档案馆建设步伐,争取早日实现档案资源社会共享。二是加强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拓宽档案社会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