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合资源,健全综合执法体系。将县农委所属二级机构和相关职能科室分别承担的兽药、饲料及其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植物检疫、农业环保等执法职能,委托或划转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集中履行。配齐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强化部门协作和内部协调,形成名符其实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尽快解决农业执法队伍年龄老化、人员短缺等问题。
2、加大执法检查频率和处罚力度。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巡查激励机制和有奖举报社会监督机制,加大农资市场巡查和农产品质量抽检力度,配备必要的初检设备,定期或不定期通过适宜的媒体公布检验检测结果。加大对农资、农产品市场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3、加强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和执法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反应快速的农业执法队伍。为执法人员创造必须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排解其后顾之忧。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自我保护意识。要将《农业法》、《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七五”普法规划。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单和专家讲解、接受咨询、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对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每年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12.4” 宪法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开展大型农业法律咨询服务,受理农民群众举报投诉。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提高农业执法地位,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农资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的氛围。